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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作者:王平  信息来源: 艺术系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20日  浏览次数:941

关于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团日活动

暨“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风采展示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加强团员青年思想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广大团员青年踊跃投身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经研究决定,在我系各团支部中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团日活动暨“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风采展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三个倡导”,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深广大团员青年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认识。

二、活动时间

20141121——1126

三、活动内容

以“我(们)是       (身份+姓名/团队),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就是         (结合自身实践谈谈对该内容的理解),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的格式,写下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并与“价值观体”合影将代言照片择优上传至邮箱。

四、活动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动员。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主题团日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将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传达到每位团员,激发学生们的参与热情。

2.  结合实际、确保实效。各团支部要积极引导团员青年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认识,注重构思巧妙、形式新颖,提高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3. 认真总结、深化成果。各团支部应注意在此次主题团日活动开展过程中做到及时总结并从中汲取经验,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化活动成果。

五、奖项评选

此次活动将根据各支部组织开展情况择优评选出“最美代言人”若干名,对在此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支部颁发“优秀团支部”奖状。

 

联系人:王平

联系电话:18843425923

邮箱:1203216522@qq.com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艺术系

                         201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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