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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博达艺术系  信息来源: 艺术系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9年6月19日  浏览次数:711

各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文件精神,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将于10月中旬在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市)召开。我省推荐实施国家级“大创计划”的高校均可通过推荐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参加年会。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要内容
 1.组织开展学术交流。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约200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展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约200项),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约50项),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二、参会人员
 入选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的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的学生代表(限1人参会)。有学生项目入选的高校,每校可选派1名教师代表带队参会。
 三、年会项目报送
 1.请参加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省属高校登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gjcxcy.bjtu.edu.cn/),按照《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准备推荐材料。
 2.每所学校可推荐1篇学术论文、1个参展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可根据情况推荐,限报1项。已在往届年会上交流过的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年会。参加年会项目应为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应为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
 3.推荐高校请按照《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准备推荐的学术论文(word和pdf版)、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材料以及推荐意见表(附件1、3、4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成jpg格式图片,与word格式一并发送至邮箱)、2019吉林省地方高校年会推荐材料登记汇总表(附件7),将电子版材料于7月10前发送至邮箱beihuawjz2006@126.com
 4.推荐项目的高校要认真对待项目的遴选工作,对学术论文、展板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避免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知识产权和投资股权纠纷等问题。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推荐参会论文和项目进行评审,并按教育部分配我省的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数量及比例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国家创新创业年会。
 联系人:吉林省教育厅  赵新雅,0431-88905350。
 
 附件1.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
     2.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3.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
     4.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
     5.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评审标准
     6.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创业  
      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7.2019吉林省地方高校年会推荐材料登记汇总表
 
 
 吉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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