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吉教体字[2013] 30 号)精神,各高校结合实际,建立组织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广泛发动师生参与,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艺术活动,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目前,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在全省高校广泛开展。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精选出优秀作品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请各高校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附件二:《吉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及“我和大艺展”征文的要求》规定的节目标准和数量限制,将艺术表演类节目填报汇总后(见附件 1,一式三份), 于 2014 年 5 月 10 日到 15 日之间,将本校表演类节目(用光盘录制)报送到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音乐系(长春市浄月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488号,130117)。
联系人:毛毳、赵木希;联系电话:0431—84575006。
2、请各高校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附件二:《吉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及“我和大艺展”征文的要求》规定的作品标准和数量限制,将艺术作品填报(用照片显示)汇总后(见附件 2,一式三份), 于 2014 年 5 月 10 日到 15 日之间,报送到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团委(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迎宾路 1666 号,130111)。
联系人:刘春宇、徐晓霞;联系电话:0431—87960742。
3、请各高校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附件二:《吉林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及“我和大艺展”征文的要求》中有关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我和大艺展”征文的要求,将艺术作品和征文填报汇总后(见附件 3、附件 4,一式三份), 于 2014 年 5 月 10 日到 15 日之间,将本校参赛的艺术作品(用照片显示)报送到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团委(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迎宾路 1666 号,130111)。
联系人:刘春宇、徐晓霞;联系电话:0431—87960742。
吉林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2014 年 3 月 6 日
点击下载文件: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补充函.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