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保障校园道路畅通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车辆行驶管理
(一)校园内车辆行驶速度应保持在 20 公里/小时内,不得超速行驶。院内送餐车辆在公寓区内减速慢性,注意瞭望。
(二)校园内严禁鸣笛,行车时应做到文明礼让行人。
(三)在学生上下课等人流高峰时段,车辆应减速慢行或避让,确保师生安全。
(四)老校区车辆与行人出入口唯一,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驾车教职工应避开学生出入高峰期,届时保卫处将派人指挥车辆通行,请大家主动配合。
(五)施工车辆和校内送货车辆,在上午 7:00 前、8:30至11:00,下午 14:00 至 16:30 时间段内,按照综合楼东侧、图书馆东侧路线进出。
二、车辆停放管理
(一)车辆停放必须遵守校园管理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位,不得随意乱停乱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行人通道。
(二)停车时请按照规定方向停车,不得逆向停车。
(三)学生公寓区内,不得停车,车辆即停即走。住校教师车辆停放在食堂北侧和后勤处(新水房北侧)停车位中。车主需在车辆中控台上放置挪车电话,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及时联系。
(四)综合楼地下车库
1.地下车库非停车车位,禁止停车。
2.因公因事需长时间停放的车辆,报保卫处备案,不得私自长期占用公共资源。
3.极端恶劣天气,请关注保卫处通知,车库内非停车位置,由保卫处引导有序停放。
三、车辆违规处理
对于不按要求停放的违规车辆,保卫处将进行警示提醒,提醒 2 次后仍出现违规行为的,将取消该车辆进出校园的权限。
请各学院、各部门及负责第三方车辆的部门将本通知传达给所属人员,要求所属人员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秩序,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4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