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是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的有关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院教学单位的科研运行及管理工作。 一、科研处处长的主要职责: 1. 负责制定并实施学院年度科研工作规划,制定学院科研工作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 关注高校科研总体动态,加强与地方科技厅、教育厅、科协、社科联以及相关高校、企业和研究所的沟通联络,负责学院科研项目合同的审查、签订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课题项目的申报、实施、指导、监督。 3. 负责全院重大科研项目的战略性决策及其经费使用的管理工作。 4. 组织学校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评审、申报奖励、推广应用、成果转化等项工作。 5. 负责科研业务的考核,科研梯队的建设、科研骨干的培养以及科研先进的遴选、科研业绩认定工作。 6. 完成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做好学术规划、学术鉴定及学术规范等管理工作。
二、科研处科员的主要职责: 1. 负责文件收发、传阅、归档及通知等常规事务性工作;做好公文编号和管理工作;协助领导拟定科研处工作计划与年度总结。 2. 筹备各类会议,做好科研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做好记录。 3. 负责做好与校内外对口联系单位和校内外学术交流组织的协调与管理工作。 4. 负责科研处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 5. 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横向合作课题等的申报以及项目的过程管理,负责组织项目研究进展报告,中期执行情况报告,年度进展报告。辅助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结项、验收及鉴定工作,各级各类奖项的申报工作,每年度科研奖励的各项组织及实施工作。 6. 做好相关统计工作及部门网页建设工作。 7. 负责组织科研成果相关的统计、汇总工作,完成各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的科研数据和报表等。 8. 负责学院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工作;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要求完成年度科研统计工作。 9. 负责领用、添置办公用品,做好本处室所属资产管理及其维护。 10.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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