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试行)》(吉师大博院发字〔2023〕83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经过各单位初审推荐、导师资格审核小组审核、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等程序,研究决定,拟聘任以下教师为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实名(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向科研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便于核实查证。 电话:6090933。 地址:综合楼1618室科研处办公室。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科研处 2023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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