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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系(部)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的说明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 教务处实践科 发布日期:2014年5月5日  浏览次数:648

关于各系(部)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相关说明

 

各系(部):

 

一、活动范围

(一)校内学科、专业竞赛等

(二)职业技能展演

(三)校外学生竞赛

 

二、相关要求:

(一)各系部要认真组织,按实践教学活动计划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二)各系部每学期力求使绝大多数同学积极参加活动,并配备指导教师,负责学生活动的指导。

(三)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到教务处实践科,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活动的组织及效果等进行认定,活动结束后,上交齐全的“成果材料”(见三、成果材料),教务处给出认定的意见,并存档。

 

三、成果材料:

(一)活动的组织实施方案及活动通知;

(二)活动的报道(含图片)链接(职业技能展演还应提交上传视频网站的“视频链接”);

(三)活动相关材料、工作总结。

 

联系人:陈立春,电话3292833,邮箱:99466153@qq.com

地点:教务处实践科(第一教学楼1422室)。

 

 

点击下载文件: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系(部)实践教学活动认定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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