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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5年度结项及2016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 教务处实践科 发布日期:2016年3月31日  浏览次数:562

 

关于组织“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015年度结项及2016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学院决定组织2015年度“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工作及开展2016年度“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希望各系认真组织结项与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工作

(一)结项范围

    20个省级“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1-1),请各项目组核对项目组成员及指导教师名单。

(二)结项材料申报

请各系将“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关成果材料,以及《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1-2)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上交纸质版(一式三份)。截至时间:2016428

二、2016年度“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计划”内容

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三类,即: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导师或学生在以往的科学研究中已经取得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凡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请“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以团队申报的每个团队人数应限制在3-5人,鼓励跨学科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2.指导教师应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立项时应遵循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原则,把握四个结合(科研立项与学生科技竞赛相结合、与教师科研相结合、与社会所需相结合、与学术前沿相结合),避免项目超大、过难。指导教师不能同时指导超过两个以上的“训练计划”项目。

    3.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立项之日起计算。

(三)申报名额

每个专业每个类型(“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至少申报1个项目。

(四)申报安排:

请各系将上报的《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1)和《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2)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上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截至时间:201654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系(部)推荐的项目进行遴选,择优评选向省教育厅推荐评选省级项目。

    

联 系 人:陈立春              联系电话:0434-3292833

    箱:99466153@qq.com         点:实践科(1422室)

                             

 点击下载文件:关于组织“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5年度结项及2016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rar

              教务处

201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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