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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方案(非师专业)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 教务处实践科 发布日期:2020年6月28日  浏览次数:264

毕业实习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综合素质以及社会适应能力的重要环节。学生通过毕业实习,能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对新环境、新岗位的适应能力及独立工作能力,为将来就业奠定良好的基础。为确保我校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关于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毕业实习目的

根据我校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实习应达到以下目的:

(一)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通过三年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学习,学生基本掌握了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能力,但还需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提高。通过毕业实习,使学生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运用其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设想,从而巩固所学理论知识,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以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二)就业的预演和准备工作。通过实习,使学生找出自身能力与社会实际岗位需求的差距,并在随后的学习期间及时补充相关知识,为求职与正式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缩短从校园走向社会的心理转型期。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国军

副组长:赵卓

  员:各学院教学院长

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实践科)

办公室负责人:楚学伟

各学院应成立相应的学院组织机构,并上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三、指导教师职责

(一)资格

实习指导教师应由专业教师(讲师以上包括讲师)担任。实习队中领队教师必须由有教学经验、有指导实习工作经验、比较熟悉实习单位、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指导教师担任。对于初次承担指导实习任务的教师,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进行帮助。

(二)职责

1.实习前做好充分准备,按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实习计划并具体落实。

2.实习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同时要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

3.实习过程中,加强对学生实习的指导,及时解决学生遇到或提出的具体问题,及时检查学生的实习日记,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报告,保证完成实习大纲的要求。

4.要严格管理学生的考勤,对违反规定或犯有其它错误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带队教师有权停止其实习,令其返校,并向学院汇报。

5.利用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充分对2021届毕业生进行有效管理。

6.实习结束后,做好实习的总结及实习成绩评定工作。

四、毕业实习时间

各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毕业实习时间。

五、毕业实习内容(具体按照各专业实际确定)

(一)学生的毕业实习岗位及工种与所学专业基本对口,实现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深入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熟悉实习单位的组织机构和生产组织管理情况。

(三)运用所学专业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解决在实习单位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

六、毕业实习工作安排

(一)做好毕业生实习动员和实习单位联系工作

1.各学院要认真制定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计划(按专业),并组织毕业实习前的动员大会和实习安全教育,要求各学院在2020717日之前召开,并将2021届毕业生实习计划加盖公章后上报实践科备案。

2.学生的实习单位由各学院安排或由学生自主联系。为确保及时落实学生的实习单位,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做好实习单位的联系工作,最大限度地及时推荐学生入岗实习。

(二)做好毕业生的实习管理工作

1.做好毕业生实习期间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为保证毕业生实习工作落在实处,各学院要积极利用校友邦-实习实践管理平台采取有效措施对进行毕业实习的学生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各学院可按照学生的人数可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负责毕业生实习的指导和检查工作;各学院也可以通过建立QQ群、拨打岗位电话、随机到实习单位抽查、要求学生撰写毕业实习中期汇报等方式对毕业生的实习情况进行监控。

2.各学院要做好毕业实习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毕业实习结束后,各学院需将实习周志、月志及毕业生实习工作总结等电子材料数据及时导出并电子版存档。要求材料书写规范,内容翔实。

(三)做好毕业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1.实习成绩的评定参照实习单位指导人员的意见,由我校各学院毕业实习领导小组按照《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实习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出。

2.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要求“优秀”成绩控制在25%以内,“良好”成绩控制在40%以内。

七、其它说明

1.毕业生完成相应实习工作后,应及时填写《实习鉴定表》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返校后统一交至所在学院,待学院审核完成后装入毕业生档案。

2.各学院在毕业生毕业实习结束后每个专业至少推荐1-2名典型(写出具体典型事迹)或实习成果作品,并上报教务处实践科。

3.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毕业生毕业实习的管理工作,教务处将不定期对各学院的毕业实习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下载.rar

 

教务处

20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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