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关于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
实施方案
各系(部、中心)、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就业能力,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把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面向全院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激发学生的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的创业能力,促进学生创业就业。
二、工作原则
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模式为重点,以坚持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普及和提高相结合、课内和课外相结合、校内和校外相结合、训练与竞赛相结合、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遵循创业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面向全体,注重引导,分类培养,结合专业,强化实践,大力提升创新创业教育专业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
完善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丰富功能互补的教育资源,落实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把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各环节,创造有利于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培养的良好机制与氛围,大力推进校、系(部)两个层面的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全面构建具有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全面提高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
四、具体措施
(一)构建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将《创业基础》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作为公共必修课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课程设置32学时、2学分,实现创业教育的“两进四有”:进计划、进课堂,有理论、有实践、有指导、有学分。加强《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改革,在教学内容中增加创业意识、创业知识、创业能力、创业实务等内容。鼓励开设SYB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创业规划等作为创业素质类公共选修课程。鼓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开设与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业类课程,实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
(二)全面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教育部和吉林省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为契机,全面实施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严格执行《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好项目的申报、培育、遴选和管理工作。
(三)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课外实践平台。支持学生积极参加“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沙盘模拟经营大赛、艺术设计大赛、程序设计大赛等国家和省级创新类比赛。加强创新实验室建设,使实验室成为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开展研究与创新活动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实行“项目化管理”机制,项目可以和与创新性实验课题研究紧密结合,也可与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紧密结合。继续实施大学生科研立项,并择优遴选一批课题作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前期项目进行培育。
(四)加强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建设。加大与四平市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合作力度,探索政府、企业和学校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的创业教育实训基地。坚持专业实习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志愿服务基地一体化建设,发挥基地的创业培训功能。加强基地管理,通过规范运行、年度评审、定期回访,使基地成为我院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场所,成为学院开放办学和与就业单位联系的有益纽带。
(五)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鼓励校内优秀教师积极到企事业单位进修、培训、实习,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实践动手能力。举办《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等创业类课程课堂教学比赛,切实提升创业课程教师教学水平。邀请校外创新创业教育专家、知名校友和企业家来校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活动,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
(六)广泛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教育培训。针对大学生创业的程序、可能碰到的问题及对策等内容,举办大型讲座及主题沙龙活动,邀请创业训练专家、知名企业负责人、成功创业的毕业生典型来校开展创业讲座与典型示范。邀请用人单位负责人或人力部门主管为学生开设就业讲座,帮助学生了解行业发展最新状况及企业运行最新动态。形成以专业为依托、以项目和社团为组织形式的创新创业教育培训体系。
五、实施保障
(一)组织管理。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学生就业工作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科研处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的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经费保障、管理决策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工作。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专家委员会,负责业务指导以及有关项目的评选、鉴定。各系也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本系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工作的有关事宜。
(二)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考核评价体系,从制度设计、队伍建设、基地建设、培训组织、活动开展及实践成效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完善各学院工作考核制度,将各部门和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在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并在职称晋升和各类评比中给予政策倾斜;对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进行奖励。
(三)经费保障。设立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大学生科研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配套、实训基地建设、教师选聘与进修、交流合作等工作。
六、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3年3月20日
点击下载文件:关于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