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团委
您的位置: 首页  团学组织    社团管理中心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RS协会 管理规定

作者:团委宣传部  信息来源: 团委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4日  浏览次数:16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定名为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RS协会,隶属于院团委,接受校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热衷羽毛球运动的学生组成的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共同进步、培养自我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的非营利性学生团体。发展国球运动,丰富课余生活,培养社团成员对羽毛球运动的兴趣,提高羽毛球水平;加强运动锻炼,增强身体素质。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树立顽强拼搏的精神并在活动中逐渐树立起团队意识。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推广、普及羽毛球的技术和活动精神为宗旨。秉承“以球会友、共同参与,共同进步”的原则。在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学校相关制度的前提下制定本章程并开展活动。

第四条 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在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学校相关制度的前提下制定本章程并开展活动,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荣誉,自觉做履行协会义务的主人。

第六条 积极参加本协会日常训练活动,参加协会各项工作,自觉爱护球馆内的各项设施,为训练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七条 开展与各学院羽毛球协会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例如定期开展文娱活动和小竞赛,组织队员学习有关羽毛球的专业知识,提高社员观球水平。

 

第三章 成员

第八条 本协会成员由本校学生构成。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在校生。  

(二)承认本协会章程。  

(三)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热爱羽毛球运动

(四) 爱护协会公共财物,有上进心,有责任感,有一定的团队协作精神。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在每年的招新期间,填写招新报名表。

(二)经本协会管理人员审查通过,缴纳一定的会费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知情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机会代表羽毛球协会参与各种对外比赛(包括各种  正式比赛和交流、友谊比赛),有机会参与羽毛球内部的各种比赛。

(三)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决议,服从协会的安排。

 (二)尊重协会成员的劳动,配合协会的工作。

 (三)自愿为协会开展服务,关注羽毛球协会的发展。提供资料并监督各部门工作。

 (四)维护羽毛球协会的公共形象在日常活动及对内对外比赛中,注重礼仪,尊重他人,顽强拼搏,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

 (五)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遵循安全、环保、节俭、自助、友爱的活动原则,固定卫生打扫,维护区卫生。  

第十三条 成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管理人员,不接受退会会员继续入会,也将失去在本协会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会员如果破坏羽毛球协会内部团结,造谣诽谤,制造事端,恶意攻击他人,将会被取消会员资格。

第十五条 会员不服从羽毛球协会安排,影响羽毛球协会集体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将会被取消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管理成员由会长和其他部长共同选举产生,进入各个部门  

第十七条 本协会设有会长、秘书处、宣传部、实践部、组织部、助教部、纪检部各部长一名带领各部部员组成协会管理团队,可以制订内部的管理制度,负责日常工作,各司其职

第十八条  会长:负责协会大方向把握,增强协会凝聚力,以及各部门间情感联络组织聚会,吸收新的创新点,每月月终与各部长私下交流本月工作并讨论协会发展,咋还协会群里公开例会总结报告。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十九 本协会会员需缴纳会费,由羽毛球协会统一使用管理。

第二十条 羽毛球协会的资金来自于学校工会的支持,会员缴纳的会费自己羽毛球协会获得的各种赞助。

第二十一条 资金用途:羽毛球协会资金用于支付羽毛球练习所需要的场租,协会内部比赛购买奖品的费用,协会对外宣传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 资金管理:羽毛球协会的经费由校工会和羽毛球协会共同管理,各项经费支出都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由全体会员共同监督。支出笔记报销应由经手人和会长的签字,经校工会审核同意后可以到财务处报账。

第二十三条 定期向会员通报经费使用情况,包括各项资金的收入支出明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每年报呈学院工会审批羽毛球协会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RS协会。  

RS协会管理细则

  安全须知

1.本协会活动属于会员自愿参加的非赢利性活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协会成员参加活动时必须有安全意识,并对自身以及其他成员的安全全权负责。

2.确如在协会活动中发生任何人身意外、财产损失后果,协会活动组织者、参与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者依据法律规定解决。

3.协会应定期为大家讲解活动安全问题和一些突发意外的注意事项,最大程度保证成员的安全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RS协会

2017年12月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绘画协会  管理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