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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话剧协会 管理规定

作者:团委宣传部  信息来源: 团委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日  浏览次数:1253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话剧协会

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定名为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话剧社,隶属于院团委,接受校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 本社团是由对话剧表演有广泛兴趣,善于用话剧的形式来表达自己想法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学校团体。  

第三条 本社团的宗旨:提高社员参加活动的热情,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让同学们在这个温暖又有活力的大家庭中感受学校社团文化的精彩纷呈;从而起到团结同学、鼓舞同学们积极参加校园活动、思维开拓创新的效果。

第四条 本社团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 关心同学校园生活,使更多的同学能用话剧表达内心想法

第六条 实时开展社团活动丰富校园生活,推动校园社团文化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 开展与各系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社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 成员

第八条 本社团成员由本校学生构成。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成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在校生。  

(二)承认本社团章程。  

(三)有加入本社团的意愿。

(四)有着热爱话剧表演,愿意为社团出谋划策的学生

第十条 社员入社团程序:  

(一)提交入社团申请登记表。  

(二)经本社团管理人员审查通过。  

(三)话剧社发给社员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 社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根据本社团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  

(三)有对本社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四)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五)入社团自愿,退社团自由。  

第十二条 社员应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  

 (二)参加本社团活动,完成本社团交办的工作。

 (三)向社团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四)任何一名社团成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自觉维护本社团的名誉和利益。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努力工作。

 (五)参加社团固定卫生打扫,维护卫生区卫生。  

第十三条 成员退社团应书面通知社团并交回工作证,如参加活动累计不超过价五个小时视为自动退社团。  

第十四条 社员利用本社团名义组织活动,须报话剧社社团批准。未经管理团队批准备,社员不得擅自组织活动或对外宣传及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 社员如有违反校纪校规和本社团章程或有损本社团声誉的行为,由本社团管理团队决定撤销其社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管理团队成员由全体社员推举产生,任期两年。  

第十七条 本社团设组织部、秘书处、宣传部、外联部、纪检部、文艺部、新闻网络部、编导部、场务部,各部长一名组成社团管理团队,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明确本部门的工作,并各科室有权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秘书处:

1)负责招收的新成员文档整理

2)负责每次会议记载及活动总结

3)负责每次活动参加成员的档案

4)建立社团档案

   第十九条 宣传部:

1)写活动策划、活动总结。为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写宣传海报做展板。

2)为社团各项活动做其他的宣传性工作。关注校内外信息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参考其他高校所展开的各类活动,汲取经验。

3)宣传社团的形象,反映社团的文化生活。组织校园联谊活动,协调与其他社团合作的活动展开。

  第二十条  编导部:

1)导演及副导演,导演助理应了解各种话剧的创作和表演技巧,筛选并导演出出色的话剧。

2)在排练及演出过程中,演员应认真揣摩角色,定期排练,保证演出时零失误。

   第二十一条 组织部:

1)组织安排社团内部各项活动并做好准备工作。

2)负责社团日常活动物资和学习用品的采购及保管工作。

3)负责每次会议的相关事宜。

4)由组织部部长负责该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文艺部:

1)在有相关活动需要时文艺部负责为社团出演一些节目。

2)在有相关活动需要时文艺部负责为社团带活动训练。

3)可以协助宣传部做部分宣传工作(宣传部需要配合时需要向上申请)。

   第二十三条 纪检部:

1)对每次活动训练进行检查,督促训练。

2)配合各部门开展活动。

3)对平时训练的违反纪律现象进行汇报。

第二十四条 外联部:

1)负责对外的联系与交流工作

2)对外争取赞助,寻求活动赞助商。

3)由外联部部长负责该部门日常工作。

第二十五条 场务部:

1)负责道具、表演服装准备,负责给演员化妆。

2)负责舞台一切幕后工作,人手不够时其他部门来协调帮助

3)负责社团内部各部门财务的管理、监督及检查,记载各部门收支情况(每笔收支应附有收据或发票,收据上应记载收入或支出的日期,金额,用途,付款人姓名及收款人姓名或盖章)。定期上交财务报表。

    第二十六条 新闻网络部:

1)负责每次会议、活动的摄像。

2)负责社团网页制作和维护,做好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将社团活动总结在规定时间内审核上传,活动时设备调试运行使用工作。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经费全部收入将用于开展活动,社团经费由场务部专人专职管理,财务公开,定期向社员公布账目。任何活动一周前,活动负责人都将活动经费预算交会长审核,经同意后,持预算到财务部支出经费,活动完后,将收据、发票余额全数交回财务部负责人;财务部必须做好每一笔财务收支帐目的记载、保存和整理相关的发票和收据,并且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核,结帐当日收支余额交会长过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解散时,必须经社团管理团队讨论决定,并向团委提出申请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话剧社社团。  

话剧社社团管理细则

(一)社团组织活动

1.凡是社团活动,由会长或指定负责人确定统一负责人。

2.进行活动时,由负责人统一借还物品,通知参与人员。

3.活动时,应随时提醒活动人员注意安全。同时,做好拍照等工作。

4.活动后,归还外借物品,做好总结工作,将照片与总结一起传于办公室负责人,底稿自留。

5.志愿者活动时,社团的每一位成员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话剧社社团。所以请用我们最好的一面展现在他们的眼前。

(二)扣分范围与事项

1.例会以及开展活动时迟到。

2.缺席例会以及社团各项活动。

3.工作不积极者。

4.所分配到的任务不能及时完成。

5.例会等会议从不发言或躲避发言 。

6.不服从上级的领导,在社团中制造矛盾,在社团中搞特殊,忽视团体意识 。

7.如有任何人做出影响社团形象的事情予以一定处理,严重者开除档案处理。

(三)处罚细则

处罚: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除名

1、口头警告:参与各种工作、会议、活动一次缺席;工作、活动时擅离岗位、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2、警告:对工作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3、劝退:假借社团名义谋取私利、私自向服务对象索取酬金,各类活动时间累计不超过五个小时、受到(院)系通报以上处分。

4、除名:严重违反学校及社团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话剧社

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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