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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作者:团委办公室  信息来源: 四平市共青团委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11日  浏览次数:1486

关于举办“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关工委、教育局、团委,市直各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营造我市青少年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团市委联合决定在全市青少年中举办“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时代背景,紧紧围绕“我的中国梦”这一鲜明主题,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的实际,全面深入地阐述自己在追求人生美好梦想过程中的所思、所想、所悟。要求观点鲜明、内容真实、角度新颖、事例鲜活。

 

二、参赛对象

 

机关青年、企事业单位青年、进城务工青年、城市青年、农村青年,以及大中小学生等青少年。

 

三、比赛时间

 

1014--11月20

 

四、比赛形式

 

1、比赛按照属地原则,分不同赛区分别进行;

2、比赛分为小学组、中学组、大学组(含大中专院校)、青年组;

3、比赛采取命题演讲方式,题目自拟;

4比赛采取普通话站立式脱稿演讲,时间为6-8分钟。

 

五、赛程安排

 

1、初赛(1014--10月31

 

各县(市)、区关工委、教育局、团委,市直各团(工)委要结合实际,自行组织本赛区初赛的开展,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决赛。

 

2、决赛(111--11月20

 

各县(市)、区关工委、教育局、团委,市直各团(工)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决赛。决赛的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于111日前将《“我的中国梦”演讲比赛决赛选手登记表》(附件2)报送团市委宣传部。

 

团市委将决赛每组第一名直接推荐到团省委,参加团省委举行的演讲比赛决赛,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每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优胜奖若干名,予以奖励。

 

七、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关工委、教育局、团委,市直各团(工)委须在111日前将本赛区初赛的文字、图片和视频资料上报团市委宣传部。

 

联 系 人:庞迪

联系电话:0434-3646075

电子邮箱:sptswxcb@163.com

 

四平 “我的梦·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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