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新任务新要求
悠悠文脉绵延不绝。从国家、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分别增长115%、58%、88%,到万余项重大文物保护工程相继竣工、6.2万件(套)馆藏珍贵文物和出土文物得到修复;从北京冬奥会、成都大运会、杭州亚运会,文物元素串联起文明印记,“中国式浪漫”吸引全球目光,到博物馆观众数量“井喷式”增长,数字展览琳琅满目,技术与艺术融合的文化新业态呈现生机活力;从荧屏热播的文博节目、频频出圈的文创产品点缀人民美好生活,到敦煌、故宫等资源开放搭建全社会共有共建共享宝贵历史文化财富桥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四梁八柱不断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等深入实施,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取得历史性成就,文化遗产蕴含的创新创造基因被不断激活,一幅古今辉映、气势恢宏的新时代文化长卷徐徐展开。
新时代新征程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必须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按照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的理念,坚定文化自信,秉持开放包容,坚持守正创新,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保护与发展、保护与开发等重大关系,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构建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对文物系统性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作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中之重”,新时代文物保护正在从重点保护向全面保护、系统保护、整体保护转变。我国分别于1956年、1981年、2007年开始开展过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加强文物系统性保护和合理利用。”当前,按照新时代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工作要求推进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践行应保尽保,将1911年以前的古建筑、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及石刻全部纳入普查和认定范围;丰富文物内涵,将六大类59项文物类别细化扩展为63项,首次明确将文化景观纳入普查对象;推动系统保护,将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登记和公布列为主要任务,把普查成果作为各行业名录公布的基础,为构建以文物资源为核心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以普查绘就的全国文物资源地图为基础,文物工作将着力统筹加强各级各类文物资源保护管理,整体保护文物本体和改善周边环境,合理保存传统文化生态,协同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工业遗产、农业遗产、水利遗产、科技遗产以及文化和自然双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保护,维护文物资源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让文物和文化遗产所承载的城市文脉、农耕文明生生不息、薪火相传,让人民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改革,对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从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而是一项需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全民共享的系统工程。今年是邓小平同志、习仲勋同志“爱我中华 修我长城”题词40周年。40年来,《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等相关文件印发,顶层设计加快完善,协调机制逐步健全;近300项保护维修项目相继竣工,持续改善长城本体保护状况;全国各地近7000名长城保护员加强巡查力度,接力守好总长21196.18公里的历代长城遗存;科研工作者开展长城保护关键技术攻关,以科技力量破解保护难题……各方携手、握指成拳,共同守护巍巍长城。
当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得到全社会前所未有的关注与支持,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必须花大力气提升创新思维,运用改革方法,打通淤点堵点,切实解决难题,全面加强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大力推进观念创新,妥善处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发展的关系,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通过利用、发展增强保护意识、凝聚传承合力;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建设国家文化遗产科技创新中心,深化文物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强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系统集成,突破一批关键装备、器件、软件系统及专用材料;大力推进方式创新,建设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中国文物云),推动文博单位提供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的信息产品和网络服务,发展文物数字内容新业态。
推动文化遗产保护赋彩人民美好生活,对文物合理利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24年春节期间,全国6800多家博物馆共接待观众7358万余人次,“博物馆热”持续升温;55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观众达881.7万人次,远超去年同期数量。在文博场馆里感受浓浓的文化年味,祈福纳吉迎新春蔚然成风。从颐和园、承德避暑山庄等“宫廷禁苑”变身“人民公园”,到《寻古中国》、《何以中国》等文博节目阐释文化新知,再到考古盲盒、文藤种子等文博创意产品“飞入寻常百姓家”,我国丰富厚重的文物和文化遗产,日益成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重要保障。
把文物保护利用与服务保障民生更好地结合起来,要求我们无论在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修缮中,还是在国家文化公园、考古遗址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建设中,都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着力改善群众居住和生活条件,丰富多样化、高品质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丰富人民精神世界、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让全体人民始终拥有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开拓进取的主动精神、健康向上的价值追求。
严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制度体系,对文物工作制度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2013年6月,圆明园鼠首、兔首铜像回归祖国牵动亿万中华儿女的心;2024年1月,西周文物丰邢叔簋重回祖国怀抱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流失海外中国文物的回归,有助于重续断裂的历史记忆与情感链条,背后是文化遗产领域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治理体系逐步建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已与27个国家签署防止文物非法进出境政府间协定,丰邢叔簋“回家”正是与美国政府第3次续签防止中国文物非法入境美国政府间谅解备忘录的重要成果。
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让文化遗产保护成为不可挑战的国家意志,加强制度建设是长远之策、根本之策。要健全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从严从紧修改文物保护法,积极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和相关条例制定修订工作,有序推进长城、大运河、红色文化资源等法规建设,筑牢文物“应保尽保”法治屏障;加快构建国家文物督察制度,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效落实;健全社会参与机制,研究制定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系统性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政策举措,在全社会形成守护文化瑰宝、守望中华文明的浓厚氛围;提高制度执行力,实施好文物保护前置机制,推动地上文物“先调查、后建设”、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让”的制度设计落实落细。
来源:求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