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您的位置: 首页  外事新闻    

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赴国(境)外交流项目通知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 外事处 发布日期:2025年3月31日  浏览次数:144

2025年秋季出国(境)交流项目所需材料及要求公布如下:

一、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进取心和责任感;

2.外语能力(英语或交流国的语言)优良,并符合交流学校的入学要求;

3.学业优良,本科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GPA)达 2.0(含)以上,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

4.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学习任务;

5.其国内担保人同意;

6.交流期满后返回母校继续完成学业;

7.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负担相关费用。

二、项目信息

学校名称

项目内容

拟定交流时间

面向群体

申请截止

时间

东北联邦大学

交流项目

20259-20268

俄语专业2023级、2024

430

江原大学

交流项目

20259-20268

朝鲜语专业2023级、2024

419

湖西大学

交流项目

20259-20268

朝鲜语专业2023级、2024

520

顺天乡大学

交流项目

20259-20268

朝鲜语专业2023级、2024

520

光州大学

交流项目

20259-20268

朝鲜语专业2023级、2024

520

 

三、申请材料及报名方式:

1.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学生海外交流项目报名表》(附件 1),报名表(附件2);

2.大学在校期间的成绩单(需经学校教务处盖章);

3. 交流学校所需相关材料

4.身份证复印件;

5.外语能力证明复印件;

6.个人所获证书、荣誉称号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按顺序排列,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综合楼1621

联系方式:6091022王老师

 

四、选拔标准及相关要求:

1.我校将根据项目的报名人数进行选拔面试。

2.申请人须提前办理好护照,最终录取结果以选拔总成绩结果为准。

3.在交流学习期间,学生需向我校缴纳学费。

4.在交流学习期间,无论对方免收学费还是收取学费的交流生,都需向学校缴纳住宿费和保险等其他费用。

5.学生交流学习期间除可享受“海外交流项目”协议规定的待遇外,其余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6.参加“海外交流项目”学生的海外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向外方学校缴纳。

7.在外学习期间,须修满我校规定学分。

 

具体要求及规定详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外事法规《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学生海外交流项目选拔与管理暂行规定》。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331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1: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doc点击下载文件:附件2:报名表.xls

上一篇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赴韩国(境)外交流项目通知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