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概要
一、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顺利完成
二、专业奖学金、单项奖评定工作圆满结束
三、评审监察小组工作
一、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顺利完成
为贯彻落实《关于下达2015年普通高校国家和省资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学生工作处结合我院实际,于9月24日召开专项布置会议,将省里下达的名额按专业分年级分配至各系,要求各系规范程序,注重引导,加强宣传,确保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为提高评定工作的透明度,学院成立院、系两级评审领导小组,院评审领导小组由张笑庸院长、张伟副院长、张力宏副院长、徐春喜副院长以及学生工作处组成,负责全院各项评审工作;系评审小组由系主任、副主任、辅导员、专职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系各项评审工作。
与此同时,学院还根据省里下达的2014-201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指标数按学生人数分配到各系各年级(国家奖学金由学院统一评定),并将下达和分配情况于9月25日在各教学楼公示栏进行公示。
学院公示后,各系将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指标数按专业班级进行分配,并于9月28日在系公示栏公示年级名额、申报条件和评审方法等。在评定过程中,各系严格按照公示名额进行评定,如若各系或各年级名额因特殊情况有所变动,各系需填写名额调换申请表,经得系评审领导小组和学生工作处的共同审批。
各系严格按照评审要求,审核申报国家奖、助学金学生的各项材料,召开班级测评会议,并将名单进行汇总后,报至系领导小组。系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方法和相关要求,开会讨论决定获奖名单,报院领导小组审批。院(系)领导小组审定后,实行由各系和学院共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15日-10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经评审,2015年我院共有2124名学生喜获国家奖、助学金。其中获得国家奖学金15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261人,国家助学金1848人。名单确定后,报送至学院财务处,11月初将国家奖、助学金打入学生学子卡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3000元,分春、秋两季发放。国家奖学金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学院颁发,国家助学金均不颁发证书。
学生普遍对本次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表示满意,公示期间未接到任何举报电话,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同学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更加努力,自强不息,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祖国和社会。
二、专业奖学金、单项奖评定工作圆满结束
新学期以来,学生工作处也积极启动专业奖学金、单项奖评定工作。各系成立系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小组由系主任、副主任、辅导员、专职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系各项评审工作,并于9月25日在系公示栏公示各年级、各班级学生人数,学院专业奖学金评审比例、单项奖名额和评审方法。
在评审过程中,一、二、三等专业奖学金严格按照年级人数的3%、8%和班级人数的15%,根据学习成绩*X%和思想品德量化考核成绩*Y%排名累分确定(各系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量化考核成绩占的比例不同,此处用X%、Y%表示),学习成绩由各系办公室秘书提供,思想品德量化考核成绩由各系学工办公室统计。名单确定后,各系在宣传栏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有师生提出异议。
最终,此次专业奖学金表彰奖励了1654人,其中一等奖学金193人,二等奖学金500人,三等奖学金961人,奖励金额为409950元。同时评定三好学生411人,优秀学生干部510人,优秀团干部464人,优秀团员523人,第二课堂积极分子470人。
名单确定后,报送至学院财务处,11月初将专业奖学金打入学生学子卡中,一等专业奖学金600元,二等专业奖学金300元,三等专业奖学金150元,一次性发放,各单项奖均不发放奖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第二课堂积极分子将以物质形式进行奖励。
看着许多同学获得荣誉,更多的同学表达了自己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学校活动的愿望,这同时也是博达学院的希望,通过奖励与荣誉使一部分同学带动更多的同学去进步,去奋斗。
三、评审监察小组工作
为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此次评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学院还专门设评审监察小组,对各系的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具体分工如下:
组 长:徐春喜
副组长:莫立华
组 员:郭 娜 兰 英 高立伟 杜莹莹
监察单位
徐春喜——学前教育系、传媒系
莫立华——管理系、西语系
郭 娜——中文系、数学系
兰 英——教育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系
高立伟——艺术系、食品工程系
杜莹莹——东语系、体育系
评审监察小组设立后,小组成员多次到各监察单位,参与监察各系评审工作会议;评审领导小组设立;国家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以及单项奖评审方法制定;奖项名额分配、名单确定以及公示等环节。经监察,各系在整个评审过程公开透明,严格要求,顺利完成了此次评审工作。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