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艺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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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系画室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 艺术系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年5月24日  浏览次数:1106

一、保持教室安静,不准在教室内打闹、大声喧哗或做其它不文明行为,课堂内的活动应听从任课教师安排。

二、保持教室内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允许在教室内吃零食以及乱扔纸屑、杂物,如要削铅笔、洗画具等请到指定地点,如有违反将由该同学负责清洁教室;教室内不准吸烟、喝酒、打牌、下棋,夏季不准穿背心、拖鞋进入教室。

三、爱护学校财产,不准在石膏、静物、桌椅、门窗、地板及教室内外墙壁上涂写、刻画或随意张贴;教室内的桌椅、画架不得随意搬出;不准拆卸照明器材。
   
四、严格遵守制度,按课表指定的教室和时间上课,不迟到、早退、旷课;上课期间,未经老师允许,不准擅自离开本班教室。
   
五、节约用电,教室内人少时应集中用灯,最后离开教室的人应随手关灯;遇有风雨时,注意关好门窗。
   
六、不准偷盗、涂损、遗弃他人习作、作品,一经调查发现,将依据规定严肃处理,同时望保管好个人、集体财产,如有丢失,本人自行负责。
   
七、尊重教室管理员劳动,如有违反教室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损坏公物按价赔偿,并视情节予以罚款或处分。

艺术系

      20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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