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规范考试成绩管理,体现重修考试机会的公平性,根据各系(部)重修学生的实际情况,现拟对2010级第六学期不及格课程增设一次重修机会。定于重修课程在第七学期进行,考试与本学期(第七学期)期末考试同步进行,试题将组织专人进行出题。所有重修后仍不及格的课程可参加第八学期学院统一组织的毕业清考,无故不参加正常重修课程者,该课程不允许参加毕业清考。
根据《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学生管理规定》(2013版)第三十七条规定,毕业清考不及格者,不予毕业,即取消毕业证与学位证的授予资格。
注:2010级及以后的年级可参照此通知执行。
教务处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