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艺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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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系学风建设条例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 艺术系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12日  浏览次数:889

为进一步加强我系学风建设,营造勤奋好学、求实创新的学习风气,创造秩序井然、积极上进的育人环境,指导学生的日常生活,鞭策学生努力学习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经我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拟订本条例:
       
一、加强思想教育。每学期不定期召开班会,举办相关的讲座,激励学生的意志,正确引导学生的思想,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
       
二、强化宿舍管理。制订具体的宿舍管理条例,规定卫生标准,定期检查,最后表彰文明宿舍,处罚不合格宿舍来强化宿舍的管理,带动良好学风的建设。
      
三、严肃学习纪律。不定期地深入课堂点名,听课,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和学习状态,同时深入宿舍,了解学生的上课情况。发现迟到、早退、无故旷课的问题,除对学生说服教育外,将根据表现予以通报批评,警告等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实行优秀学生党员担任班主任助理办法。让那些成绩优秀,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学生党员担任低年级的班主任助理,发挥他们模范带头的作用,配合班主任、辅导员做好学院的学生工作,提高学生生活、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定期进行学习情况调查,组织学习经验交流会。通过问卷调查和自习出勤调查统计等形式,深入了解学生在学习上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时解决,并定期开展学习经验交流会,组织学生交流学习方法、学习经验,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
      
六、建立家长联系制度。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对那些经常迟到、旷课、请假的学生,学习不认真,成绩较差的学生及对不交学费又高档次消费的学生,将在学期期末,通过打电话或写信,如实向家长反映,与家长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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