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艺术系
您的位置: 首页  学生工作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教室管理规定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 艺术系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12日  浏览次数:1092

教室是学校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为搞好教室管理,建立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教室管理规定:

1、全院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学院教室管理各项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

2、自觉维护教室内各项公用设施和设备的完好,不得损坏公物,严禁在墙壁、课桌上乱刻、乱画。

3、教学楼和教室内应保持肃静,不得在走廊和教室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不准有不得体的行为,不准在教学楼内留宿。

4、保持教室内卫生清洁,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张、果皮和其它废弃物,更不准将废弃物放在课桌里,教室内不准堆放垃圾,保持教室清洁明亮。

5、学生在教室要服饰整洁、大方、得体。

6、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准私接电源),根椐天气情况及学习需要开、关灯具,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7、要始终保持教室肃静,不准在教室打扑克、打乒乓球、下棋等与学习无关的事。

8、保证课堂纪律,上课时间一律不准接打电话、发短信。

以上规定请自觉遵守,如违反本规定,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上一篇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 下一篇: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创新拓展学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