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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达学院“五四红旗分团委”评优表彰方案

作者:团委宣传部  信息来源: 团委 发布日期:2018年4月12日  浏览次数:1009


为有效推动博达学院共青团工作的开展,更好地总结全院各级团组织的工作经验,适应新形势下的团组织建设,促进各级团员青年在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院团委决定五四期间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五四红旗分团委评优表彰活动,主要评比上一年各系分团委各项工作。


一、活动组织

1.活动主题:五四红旗分团委评优表彰

2.活动时间:20185

3.领导小组:

    长:徐春喜

  副组长:侯雨忻 张明亮 杜莹莹

    员:学生处 团委

二、评选对象及奖项

1.评选对象:全院13个分团委

2.评选依据:根据各分团委上交的材料进行评选;根据各系分团委平时工作进行评选。

3.奖项设置:一等奖400 2个)、二等奖300元( 3个)、三等奖200元(4个)。

三、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由主管院长、学生处及团委老师评选;

2.评选材料齐全,上交材料内容真实,创新性强,活动形式多样;

3.民主性,通过考核及民主调研选出。

四、评选流程

1.3月份团委召开会议,说明评优工作的重要性、目的、评优条件以及需要申报的材料内容;

2. 425日召开报告会,由各系分团委副书记主讲(以 PPT形式);

3. 430日前将整理好的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上交团委办公室;

4.评优小组开会研究并投票选出;

5.54日评选结束后,将结果公示于各教学楼一楼大厅。

五、要求

1.高度重视,各系分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完成团委各项要求,积极组织参评,按时完成相应工作。

2.精心组织,各分团委要在各环节上周密安排,组织各团支部上报材料,积极参加到评优活动中。

3.材料真实,各分团委上交的材料须真实,不得作假。

4.按时申报,各分团委要及时上交所需材料,不得延迟。

5.获奖分团委领到奖金后要用于团组织建设、团支部表彰,不得挪为私用。

 

共青团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委员会

                                                                                   201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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