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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 团委 发布日期:2018年7月5日  浏览次数:2692

 

1、负责团委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团委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团结带领全院各级团组织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
  2、负责全院共青团工作计划的制订、检查、总结工作,经常向院党总支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3、抓好团委的自身建设,对团委干部明确分工。
4、监督、检查各团支部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时与院党总支沟通汇报情况。

5、深入班级了解、反映团员同学的思想要求和呼声,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6、负责团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团干部的管理和考核。
  7、抓好团员和学生的理论学习,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理论的积极性。
  8、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9、组织召开团干部、学生干部大会,指导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工作;组织召开全院团员代表大会。
  10、积极组织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团员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提高。   

11、完成院党总支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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