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体育学院
您的位置: 首页  学生活动    

赓续红色血脉,致敬百年风华||体育学院团史讲堂①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 体育学院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年4月16日  浏览次数259

2022年,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为献礼建团100周年,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体育学院分团委特推出“赓续红色血脉,致敬百年风华”团史系列特辑,本次讲堂由体育学院2019级学生上官鑫宇同学为2021级全体同学进行讲解。诚请广大团员青年一起走进百年团史,追寻信仰之光,勇担青春使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应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媒体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错误言行,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回首百年,青春向党。每一次搏击风浪的天空下,都激荡着青春的旋律;每一个勇毅前行的足迹中,都包含着奋斗的艰辛。时光不老,青春正好。新时代的青年,青春正当时,奋斗正当时,更应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留下青春奋斗的鲜明印记。

 

上一篇体育学院||“疫”起理发 下一篇:赓续红色血脉,致敬百年风华||体育学院团史微课堂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