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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室关于开展2018级新生心理普查的通知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处 发布日期:2018年9月19日  浏览次数:871

我院开展2018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

按照学院对新生进行心理普查的工作部署,为全面了解我院2018级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建立新生心理健康档案,学生工作处心理咨询室拟对全体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掌握我院大一新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2018级心理健康档案,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为我院2018级全体大一新生

三、普查方式

选用症状自评量表(SCL-90)和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表(UPI),采用网上个体施测的方法(具体操作后附),通过新生对心理症状预设问题的回答,判断新生的心理状况,心理咨询室负责统计、分析数据,形成心理普查报告。

手机电脑均可以进行测试

四、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很重要)

1.学生进入网站先修改个人资料,务必将系统默认的姓名、性别、年龄生日等错误信息如实填写,否则结果无效。请详细填写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形成档案。

2.新生心理普查需要学生填写两个问卷,分别是UPISCL-90,不要遗漏(已完成的问卷在系统中不再重复显示)。本次测试选用的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效度,能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一定要认真、真实地做答。

3.本次测试结果仅作为学生心理健康水平评估,不作为个人其他评价依据(如奖学金评定等)。但必须要求每个人进行测试。

4.普查工作严格遵照保密原则,结果只对当事人和心理专业工作人员开放。教师不得将其发放给学生!!!!

5.学生心理普查时间从2018917日开始,截止至2018924日晚8点,统计结果另行通知,同时务必要求学生认真阅读2018级新生心理普查流程(后附),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如遇系统问题不能正常登陆或测量,请与心理咨询室联系。

联系电话:3295671

联系人:崔元慧

学生工作处 心理咨询室

2018913点击下载文件:附件1心理普查测量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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